Saturday, May 26, 2007

你怎麼會捨得?


我明白Evan Rachel Wood 19歲一定好玩好多,但玩咪玩,駛乜搞到離婚?

當日知道Dita Von Teese要嫁給Marilyn Manson,已經戚戚然,但畢竟自己也欣賞邪神,只能嘆一句「算佢好命水」,想不到這對天作之合年初竟然離婚收場。

工作上寫到Dita,總不願把她標籤為「艷舞女郎」或「脫衣舞孃」,好似寫到她做雞似的,今日我發明了「艷舞家」這個term,跟英文的「Burlesque Artist」似乎貼切一點。

前兩天Dita在康城愛滋基金晚宴上演出,看完之後又自嘆︰邪神,你怎麼會捨得離開這個女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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